本文节选自
《怎样写故事》
莉萨·克龙 著
读者出版社
有时候,最好的作家给的是最坏的建议
写作一般是由功成名就的作家来教,他们当中很多人从入门时就天赋异禀,就像一些田径运动员天生就有出色的体能,而我们这些人无论吞多少盒全谷物燕麦片,洒多少汗水做交叉训练,都不敢望其项背。但是这些作家未必是好的老师,虽然这句话乍一听有悖于我们的常识。事实上,他们不是好老师,因为只有通过经验习得,而不是与生俱来的东西,才能更好地传授给他人。如果我们天生就会做这件事,自然会认为这是我们生下来就拥有的标配能力之一。它自然而然地成为我们的一部分,所以我们从不去想它是“怎么样”运作的——它就是这样。比如,我们都知道怎么走路,但是当我们站起来打算到厨房取点零食的时候,我们从来不去想:“好,看着,首先我先迈右腿,然后,如果记忆起作用的话,我会……”然而,似乎我们的腿本身就知道该怎样走路。何必这么麻烦?
但是想象一下,如果有个人过来跟你说:“我从来没走过路,你能为我提供一个基本技能的速成培训吗?”你会说:“当然没问题,我一直会走路。你就把一只脚放另一只脚前面,像这样……”然后你在教室里优雅地来回滑翔,一转身看到学员们正在翻白眼。“是啊,是啊,”他们会说,“我看到了,我又不瞎。但是你是怎样做到的?你怎么知道先动哪一块肌肉?”这时候,你会眨着眼睛,呆站在那里。你能解释清楚走路的时候你在做什么吗?你能告诉别人去动哪一块肌肉,肌肉之间如何配合才能迈出一步,且不说一路走到冰箱那里了。它涉及一系列异常复杂,却协作精密的无意识决定、反应与电脉冲,而且我敢打赌,绝大多数人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。这是肌肉记忆,我们自动就会做这个动作。
本文配图:电影《花落花开》
天生的故事高手也是这样。他们从来不去解构自己的写作,或者去确定读者究竟是对什么做出反应。因为故事天赋,这帮幸运儿写作时,故事自动展开,在每一个情节起伏处都可以使他们收获惊喜。这不是天赋,或者说“缪斯”。他们的认知潜意识天生就懂得一个窍门,能够将散文以故事的形式呈现出来。他们能自动写作,所以他们以为这就是写作的本质,而未意识到这其实只是他们自身的本质。
这样就能理解E.L.多克托罗说过的一句名言:“写作就像在黑夜里开车。你只能看到头灯照到的范围,却能这样完成全程。”当然,他全程能保持这样,还写完了《拉格泰姆时代》。但是如果我们这些人依葫芦画瓢,故事到最后会走上一条歧路,迂回蜿蜒、断断续续、支离破碎,最后一不小心掉下幽暗的悬崖,故事戛然而止。此外,只对故事有个基本的概念还远远不够,有时候,一个作家的处女作让人拍案叫绝,但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打动读者的,他们的第二本、第三本和第四本就反响平平。
如果你盲目地在黑暗中写作,以为故事水到渠成,这个想法简直贻害无穷,因为这造成了那个写作界最有欺骗性、最广为人知并害人不浅的概念之一:自由书写。
自由书写
有一个写作流派认为,最好的写作方式是坐下来,清醒一下头脑,开始凭着感觉写作。因此术语叫“自由书写”(是的,我知道这个词语还另有所指,但在这里,是与写作有关)。在一些圈子里,自由书写被当作最真实的写作方式。其魅力之一就在于它让写作看起来容易、直接、纯粹。一起来吧!它的目的是让你通过肆意挥洒文字,来“发现”你一定会写出来的那个故事。在下笔之前,忌讳对故事有任何想法,因为这样一定会扼杀你的创造力,惹怒缪斯女神。嗯,就像罗伯特·弗罗斯特所说,“如果作者不曾感到惊喜,读者必然感到乏味”。这顶多是一些感性说辞,但往往被过度阐释,有损弗罗斯特的声誉,好在它听起来跟凯文·科斯特纳在《梦幻之地》里的信念一样:“你盖好了,他就会来。”用于写作之中,意思是说: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吧,故事会神奇地出现。只是作者和读者往往都感到震惊:“喔,我以为它会让人爱不释手;没想到,是懒婆娘的裹脚布。”
但如果自由书写会导致失败,为什么它会这么让人着迷?为什么我们会鬼使神差地坐下来,“让想法自由挥洒”?我们天生喜欢选择容易的途径,这无可厚非,自由书写不会让我们变得软弱、懒惰,或者成为懒虫。但是,另一方面思考会耗费大量的精力,毕竟,大脑才占了整个身体重量的百分之二,但是消耗的能量却占到了百分之二十。思考的确燃烧卡路里(量不是很大,但还是燃烧的)。所以,人有自由发挥的冲动是源于内在的自救机制,要把宝贵的能量保存下来应付棘手的突发事件、焦灼的危险处境和难以躲避的挑战——你知道,这些正好都是故事要讲的内容。
我们得承认,一开始就不假思索地一通狂写,类似于解放自我,这太容易了。况且,因为盯着空白纸发呆非常让人焦虑,而让思想自由流淌不但让人感觉很好,而且让人感觉这样做很对。所以人们很容易相信,自由书写的确就是通往畅销书榜的天然途径。但等到自由发挥的狂热慢慢冷却,作者通常发现自己搁浅在第三十二页,或者一百二十七页,或者三百二十七页。或者,往往都是停留在第三页。
你可能知道这是怎样一种感觉。你一直写啊写啊,创作了一页又一页,然后突然间迷失了,就像站在一片巨大的空地中央,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,或者不知道什么才是重要的,或者不知道故事该如何继续。你心里想:这是我的错,因为我是个蹩脚的作者。好作者自然而然地就知道接下来写什么,可是我打开头灯想照亮黑暗,看到的却只有雾。放心吧,这不能说明你是个差劲的作者,而是那些教你怎样写故事的方法有问题。
终极的自由书写谬见其实是老生常谈:只有完全释放你的创造力,你才能创作出一个令人叹服的故事。问题是,创造力需要语境,需要引导。
语境赋予写作意义,由它定义什么重要,什么不重要。语境可被视作一个标尺,读者依此衡量小说中一切事物的重要性。毕竟,一朵玫瑰从来不仅仅是一朵玫瑰,它是隔壁毛头小伙子的爱意,这就让它有戏可盼。它是你的丈夫在结婚十周年的最后一分钟送的礼物,但已经蔫了,让人大为扫兴。你应该送给你的女朋友,但是你忘了,因此女朋友跟你分手,而这成了你人生败笔里最伤心的回忆。所有这些例子有什么共同点?在送(或者没送)给接受者之前,玫瑰已经在过去的基础上获得了意义。过去决定现在,而你气喘吁吁地只顾着写,丝毫不提过去。没有过去提供上下文,那朵玫瑰就只是朵老掉牙的、好看的花,谁会在意呢?在小说里,过去——事情开始之前发生过的事,提供了语境,而像多克托罗这样天生的故事高手,他的认知里无意识地装备了对故事的内在理解,过去与现在同时自行出现,一拍即合。如果你或我具备这样的天赋,我们也会是畅销书作家。
因此,应该把创造力引向过去,那里是你故事开始的地方,而不是盲目释放你的创造力。如果没有过去为现在做铺垫,一切都没有来由,一切都无法达成,在读者看来,故事松散不堪。到头来,可能手稿中有几页也可圈可点,但整体来说,完全是一堆废纸。
原标题:《写作界最有欺骗性并害人不浅的两种概念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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